欢迎访问南阳金阳光家政公司
返回首页
联系我们
发布时间:2022-10-09
浏览次数:856
一. 经甲方(用户)乙方(家政服务员)协商同意,签定服务协议,在协议有效期间,甲、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,以保护甲、乙双方的合法权益,不受侵犯。 二. 甲方(用户)的权利和义务 1、 在上岗服务之前乙方必须提供近期本人的健康证明(肝功化验单)原件、身份证复印件。 2、 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以下内容的家庭服务工作。 (1) 每天上午8时(北京时间)至晚8时(北京时间)为甲方服务时间,(中午饭后可休息1小时)乙方不在甲方居住; (2) 服务内容:打扫室内外卫生、做饭和洗涤衣物(根据情况定)、每月擦室内外门、窗子一至两次; (3) 甲方在每月2日前,应支付乙方上月的工资; (4) 保证乙方每月休息2天(星期天或星期六),如因特殊情况不让乙方休息,征得乙方同意,并应按天付给报酬,按当月服务日(月工资 ÷ 天)发放; (5) 乙方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来服务,必须提前告知甲方,并按情况扣付未到天的报酬。 (6) 乙方在服务过程中,因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损失,甲方有权追究责任和经济赔偿的要求,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处理。甲方不得采取搜身,扣取钱和物、威逼等侵权行为。 三、乙方(家政服务员)的权利和义务 1、自愿为甲方提供打扫室内外卫生、做饭和洗涤衣物(根据情况定)、每月擦室内外门、窗子一至两次的家庭服务工作。 2、热心工作,文明服务,遵守公共道德和国家法律、法规。 3、不得擅自在服务期间外出,不带外人去甲方住处,不准私自翻动甲方物品,不参与甲方家庭纠纷。 4、有权拒绝甲方增加协议规定之外的劳动负担,如双方协商同意,乙方有权要求增加劳动报酬。 5、乙方在服务时段甲方应给提供饮食,平等待人,相互尊重。 6、乙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,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,直至向司法部门控告。 乙方试用期为1个月,如双方满意经商洽本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。试用期过后经方同意可续签. 甲方(公章):_________ 乙方(公章):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(签字):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(签字):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标签: 北京市家政服务协议书电子版 北京市家政服务协议书下载
Copyright © 2022 南阳金阳光家政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.
0377-61567627
微信二维码